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生:
为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由“正保自考365”网络助学平台建设并开通“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选定部分课程,面向福建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考生开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工作。
一、报考条件
凡是已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报考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及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二、考核细则
参加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取得所报课程的过程性评价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统考课程总成绩。即:
统考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网上课程学习测评作业占30%,由课件学习时长和知识点练习组成,其中课件学习时长占10%,由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学习时长,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要求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知识点练习占20%,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参与知识点练习的作答情况,依据知识点练习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2.网上阶段测评作业占30%,考生通过助学平台完成4-6次阶段作业,平台自动计算每次阶段测评的得分,然后根据各次阶段作业的得分计算该项成绩。
3.网上综合测评占4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利用平台完成综合测评。
举例说明:(以下出现的分数作为举例说明使用)
考生甲选择参加了《合同法》的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习,并选择在2024年10月考期将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在2024年10月考期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习截止后,考生学习平台的各考核项得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实际得分(举例) |
课程学习 (30%) | 学习时长 (10%) | 依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总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 | 85分 |
知识点测评 (20%) | 依据知识点测评正确作答试题数占知识点测评试题总数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 | 90分 | |
阶段测评 (30%) | 阶段测评 (30%) | 参加阶段测评,依据阶段测评的分数计算此项得分 | 91分 |
综合测评 (40%) | 综合测评 (40%) | 参加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的分数计算该项得分 | 90分 |
该考生取得的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
=(85×10%+90×20%)+91×30%+90×40%= 89.8分;
如最后该考生《合同法》统考笔试成绩为58分,则该考生的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70%
=89.8×30%+58×70%
=68分(四舍五入后)。
三、报名方式
1、个人考生报名:考生个人添加平台客服微信:18059353777(仅微信不可拨打)注册报名。
2、试点专业考生由所在助学点统一报名,由助学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10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报名表(附件1)汇总至平台客服进行报名。
注: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本报名公告及查阅福建师范大学24年10月考期可报课程表(附件2),根据可报课程表注明的可报课程及课程对应的报名条件进行报名。
四、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收费标准为160元/科次。
五、报名时间
为保证广大考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重视学习的过程,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即报考日起开放报名端口。报名成功,所报课程就同步开放。考生即可按福建师范大学24年10月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学习手册(附件3)登入平台按流程进行学习。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02日起至2024年09月20日18:00止。
六、综合测评时间
综合测评考核时间预计为10月上旬,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安排为准。综合测评考点、机位的预约时间会提前于测评时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学习平台发布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到平台预约测评考点、机位及时间,并按时到预约考点参加考试。
若综合测评为手机APP考核,则需按规定的综合测评方式及测评时间内参加并完成综合测评。
七、成绩有效期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一年内两个考期有效,即报名当期及连续的下期;但若当期所报课程的统考总成绩已达及格或及格以上,则因该过程性评价成绩已经被合并备份,有效期自动终止,下一考期不能再继续使用。如2024年10月考期报名成功,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为2024年10月考期及2025年04月考期,若2024年10月考期所报科目对应的统考总成绩及格或及格以上,则该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自动终止,2025年04月考期不能再使用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
八、重点提示
1.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仅向报考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及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否则产生的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
2.考生应当正确地在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上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必须与福建考试院报考信息一致。个人信息填写出错产生的成绩无法合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
3.考生报考过程性评价课程的准考证号码必须与报考相应统考课程使用的准考证号码一致,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方可有效,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有多个准考证号码的考生务必注意。
4.通过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所报的课程必须与福建考试院系统中的2024年10月考期所报统考科目相同。如出现不相同或未报考统考课程的情况,则识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
5.考生已通过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报名课程,请勿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名同样课程。如出现因课程已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考,导致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成绩无效的情况,识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
6.通过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报名成功即可开始进行学习。请考生提前计划,合理安排好各环节的学习,并充分做好准备,务必按时到平台公布的指定考点参加综合测评。
7.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综合测评考点根据各地市报考科目数量及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来决定,平台尽最大可能方便各地市考生参与测评。考生自愿报名即识别为已知悉所在城市可能会因人数及其他问题而无法设置考点,须自愿选择就近城市参加综合测评。
九、咨询热线:4008135555;微信客服:18059353777(仅添加微信不可拨打)
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4年10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报名表.xls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4年10月考期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学习手册.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