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新旧计划调整,按照考籍管理的时间要求,现将对2023年10月考期(以下简称2310考期)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的有效期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1、报考了2310考期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且取得的成绩已通过(>60分),且笔试成绩未合格(≤59分)的考生,可根据福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旧计划课程对照,提出2310考期过程性成绩用于2404考期的申请。
2、新旧计划课程课程名称及代码一致则无需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24年2月23日起至24年2月28日18时整。
三、申请方式
添加平台教务微信(18059353777微信)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统考成绩截图。(助学点仅申请表即可)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需符合上述“申请对象”要求。未申请者则视为笔试成绩已通过,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则有效期直接作废。
2、符合申请要求,但已在2404考期重新报考过考平台的课程可申请关闭课程及退费,未关闭课程则视为重新购买课程及放弃2310考期成绩。
3、符合申请要求且申请通过者,助学成绩仅在2404考期有效,2404考期未开考的笔试科目则仅2410考期有效。需对应在福建教育考试院系统上报考对应课程,否则自动失效。
4、新旧计划课程课程名称及代码一致则无需申请。2404考期若未开考相同科目,则按原考期报名公告视为有效期自动作废。
5、可申请对照表中(附件2)注明“默认顶替科目”若无异议则按表格中注明的顶替方式处理,考生无需申请,如有异议可在申请期内提出。注明一对多科目认真对照可申请对照表(附件2)对应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顶替相应科目。
6、申请顶替的新计划科目必须是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本专业考试计划内,不得超过福建师范大学开考专业的范围,超过则成绩作废。如00183消费经济学,因“市场营销”专业主考校已经转到集美大学,则成绩作废。
7、除名称及代码一致的课程外,未在可申请对照表中(附件2)找到对应科目的,在申请期内联系平台处理,否则视为放弃。
福建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
2024年2月23日